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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学院关于提前启动2024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

为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切实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实现学院创新创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要求,设备工程学院提前启动我校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准备工作,请学院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按照文件要求动员学生提前准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我校能够参加的主体赛事包括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高教赛道不再参加)。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我校在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建筑、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正式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 2023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

(五)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在2024年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参赛团队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或者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随时查看了解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人才招聘等历届大赛组委会提供的相关信息。

(七)如有疑问请与产教研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