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合作企业全称
校 企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书
二〇二 年 月
校企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 方: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整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是山西省第一所省属公办本科职业大学。学校紧紧瞄准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战略需求,对接山西“六新”和14个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工科优势专业群为引领、多学科协同发展,目前设有建筑类、交通类、商科类等职业本科专业39个,高职专业60多个。
(乙方简介200字以内)
根据 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与 乙方全称 长期紧密合作关系,推动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示范性本科职业高校,以及 乙方企业发展方向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战略合作签订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赢发展”的原则,在 等方面,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模式,共同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努力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格局。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一)合作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 学院 与乙方 共同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统筹双方具体合作事宜。
(二)合作内容
1、………………
2、………………
3、………………
……………
三、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办学资质及真实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
2.甲方针对合作项目,派遣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参与,推动项目顺利开展。
3.定期与乙方沟通、交流、研讨,分析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4.优先为乙方提供优秀的毕业生,推荐企业急需人才,配合乙方定向培养学生。
5. 在合作领域范围内,根据双方合作需要,向乙方开放自有实验室,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数据和专业科研平台,以及提供项目技术、研究人员支持等。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保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法律主体资格,且应于本合同存续期间维持该法律主体资格。
2.乙方根据甲方发展需要和市场动态,提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的合理建议和方案。
3.定期与甲方沟通、交流、研讨,分析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4.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实训岗位,根据自身需求,优先录用甲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
5.在合作领域范围内,根据双方合作需要,向甲方开放自有实验室,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数据和专业科研平台,以及提供项目技术、研究人员支持等。
四、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后续合作事项中双方根据需要签署具体项目协议,具体项目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项目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范围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到期,双方自愿,可以自动展期。
(四)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
邮政编码:030600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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