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相关文件要求,11月15日下午,设备工程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丁俊发书记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表》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学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作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有力推进管党治吏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报告工作的政治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报告工作始终,主动履行报告义务,持续强化对党忠诚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准确领会和把握中央精神,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全面提升做好报告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